近日,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施工作。据悉,两险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统一、两确保”
《实施意见》提出“四统一、两确保”的主要政策,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确保制度可持续。
按照《实施意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合并时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超过0.4%,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超过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8%,个人缴费比例为2%。无用人单位并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施工作
各市要高度重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差异、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要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11月底前制定实施细则和经办规程,报省医疗保障局同意后印发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记者采访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强化基金共济能力,建立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意见》借鉴邯郸市成功的试点经验,结合河北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实际,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与政府部门间的积极沟通协商,科学合理制定两险合并实施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效能,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
出处|河北发布微信综合整理自燕赵都市报、河北新闻网等
1.本网(108vip黄金城)稿件下“稿件hjc黄金城官网”项标注为“108vip黄金城”、“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108vip黄金城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hjc黄金城官网:108vip黄金城”,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